荆门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我在荆门就医时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也花了不少额外的钱。我不知道在荆门这种情况该通过什么途径、按照什么流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了解具体的维权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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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荆门遭遇医疗事故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进行维权。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一步是收集证据。患者需要保存好与此次医疗相关的所有资料,比如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这些证据是维权的基础,能够证明医疗行为的存在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第二步可以选择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这是一种较为温和的方式,患者可以直接与医院的相关部门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和赔偿要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要注意记录协商过程,最好形成书面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第三步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总之,在维权过程中要冷静理性,依法依规进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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