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办理离婚要去哪里?


在晋江市办理离婚手续,要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来确定办理地点。 首先是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晋江市,夫妻双方要去晋江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般来说,各个区都设有专门的婚姻登记处,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载明。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过,现在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晋江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