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不还判决书下来了,被告不执行该怎么办?


如果拖欠货款不还的判决书下来了,被告却不执行,不用着急,您可以采取以下办法。首先,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多种。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还能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这些操作不能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并且,法院决定采取这些措施时,会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要是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仍不履行义务,法院会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对于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会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另外,如果被告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检察院会提起公诉,法院可依法判决刑罚。 总之,您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执行时效:是指申请执行的期间限制,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权利人要向法院申请对义务人强制执行 ,不然可能会失去通过强制力实现权利的机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