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解读内容有哪些?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该罪司法解读的主要内容。 首先,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简单来说,只要是能识别你是谁或者知道你做了什么的信息,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其次,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上述解释第五条对情节严重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情形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此外,“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也有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等。 在量刑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司法解读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入罪标准到量刑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提醒大家要注意保护他人的个人信息,避免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