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中又故意杀人是否数罪并罚?
我朋友之前因为一些纠纷绑架了别人,在过程中又故意把人杀害了。现在警方介入处理,我不太清楚这种在绑架罪里又有故意杀人行为的情况,法律上是会数罪并罚,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方式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探讨绑架罪中又故意杀人是否数罪并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分别了解一下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把人绑走,以此来向其家属或相关人员索要钱财,或者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而故意杀人罪,就是故意去剥夺他人的生命。 在我国法律体系里,对于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当在绑架过程中又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时,并不实行数罪并罚。这是因为法律把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这种情况,作为绑架罪的一个加重情节来处理了。也就是说,直接按照绑架罪来定罪,但是会处以更重的刑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从立法意图来看,绑架本身就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它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而在绑架过程中又故意杀人,更是对他人生命权的严重侵害,社会危害性极大。将其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可以更有力地打击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体现法律的威慑力。同时,这样也避免了对同一犯罪行为进行重复评价,符合刑法的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绑架罪中又故意杀人的情况,不会进行数罪并罚,而是按照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来定罪量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