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报警立案的流程是什么?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职务侵占报警立案的流程。 首先是报警阶段。发现职务侵占行为后,您可以前往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警。报警时,需要向警方详细说明案件的情况,包括职务侵占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金额、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等关键内容。 接着是提交材料。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是证明职务侵占行为存在的关键。比如,能体现财物进出情况的公司账目记录,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票据,反映犯罪嫌疑人侵占行为的视频监控、电子邮件等。这些材料能帮助警方更快地了解案件全貌。 然后是公安机关的审查阶段。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和材料后,会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他们会判断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以及该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如果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会制作立案决定书,并及时通知报案人。之后,公安机关会展开侦查工作,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如果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决定不予立案,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报案人。报案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