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了解哪些知识?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要处理相关事宜,但我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几乎一无所知。我想知道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作为当事人必须了解哪些知识,比如责任认定、赔偿标准这些方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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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当事人需要了解多方面的知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事故现场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有人员伤亡,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报警电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这是为了保证事故现场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便于后续的责任认定。 其次是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再者是赔偿问题。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等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后是保险理赔。当事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同的保险险种在理赔范围和理赔程序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交强险是法定的强制保险,商业险则是当事人根据自身需求自愿购买的。在理赔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定损工作。如果与保险公司在理赔问题上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总之,了解这些知识有助于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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