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
劳动行政处罚指的是劳动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制裁措施。下面来详细说一下劳动行政处罚的程序。
首先是立案阶段。劳动行政部门在发现用人单位或个人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接到相关的举报、投诉后,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就会予以立案。这里依据的是《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立案。
接着是调查取证阶段。立案之后,劳动行政部门会展开调查,收集相关的证据。调查人员会通过询问当事人、证人,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来获取证据。在这个过程中,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且要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这是为了保证调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调查程序的规定。
然后是告知与听证阶段。劳动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且符合听证条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听证。比如当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这是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重要程序,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之后是作出处罚决定阶段。劳动行政部门经过调查取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 决定。如果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最后是送达与执行阶段。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