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除合同后该怎么走劳动仲裁?


当劳动者被解除合同后打算走劳动仲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要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仲裁的概念。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纠纷时,可以向专门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它就像是一个“中间人”,帮助双方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 接下来是申请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在申请仲裁时,还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通知申请人;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受理之后进入仲裁审理阶段。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最后是仲裁裁决。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仲裁裁决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