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注销了,责任该如何承担?


在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注销,这确实会让劳动者面临权益保障的难题,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就无法维护自身权益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种情况下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用人单位注销的含义。简单来说,用人单位注销就好比一个人的“死亡”,意味着这个单位在法律上不再存在了。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才能完成注销,比如进行清算,处理好债权债务等问题。 当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注销,责任承担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用人单位在注销前依法进行了清算,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了妥善处理,那么在注销后劳动者一般不能再向该单位主张权利。但是,如果清算过程中存在瑕疵,比如没有依法通知劳动者,导致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那么参与清算的主体,如公司的股东、董事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存在第三方对用人单位的债务有承诺承担的,劳动者也可以向该第三方主张权利。比如,用人单位在注销时,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书面承诺对其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据该承诺要求其承担责任。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注销的情况时,不要惊慌。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用人单位的注销登记信息、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仲裁的相关材料等。如果自己不清楚该如何维护权益,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法律会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