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法定顺延还是约定续延?


在探讨劳动合同是法定顺延还是约定续延之前,我们先来明确这两个概念。 法定顺延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劳动合同期限依据法律规定自动延长,无需双方另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里的情形消失,就是指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再比如,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如果劳动者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况。 约定续延则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通过协商一致,就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达成新的协议。这种续延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自治,也就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原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过沟通,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将原劳动合同期限延长一年,这就是典型的约定续延。 判定一份劳动合同是法定顺延还是约定续延,关键在于是否有法律规定的顺延情形以及双方是否有关于续延的约定。当出现法定顺延情形时,即使双方没有书面的续延协议,劳动合同也会自动顺延。而约定续延必须以双方的合意为基础,通常表现为签订新的合同、补充协议等书面文件。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既没有出现法定顺延的情形,也没有达成约定续延的协议,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就会自然终止。所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清楚了解法定顺延和约定续延的区别,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关注自己是否处于法定顺延的情形中,如果是,要及时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要求按照法律规定顺延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依法处理法定顺延的情况,同时,如果希望与劳动者约定续延劳动合同,应当在原合同到期前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并签订书面协议。这样才能避免在劳动合同期限问题上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