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先仲裁后诉讼吗?


劳动争议一般情况下是先仲裁后诉讼的,这在法律上被称作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通俗来讲,就是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是要先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只有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也有类似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设置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主要是考虑到劳动争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更有经验,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而且仲裁程序相对简单、灵活,能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不经过仲裁直接诉讼。例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总之,了解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诉讼的一般原则以及特殊例外情况,有助于当事人正确选择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