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是怎样的?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听说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我想知道这个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到底是怎么计算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截止,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仲裁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例如,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日期与应发工资日期不符,从这个日期开始,员工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 同时,该条法律还规定了仲裁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情形。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引起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比如,员工向公司书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导致仲裁时效中断。 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例如,员工因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无法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这就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在职期间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如果员工离职了,就需要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