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个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劳务费个税的计算,要依据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政策来确定。在理解计算公式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如下)来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1.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预扣预缴税额 =(每次收入 - 800)×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500元,那么他应预扣预缴税额为(3500 - 800)×20% - 0 = 540元。 2.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预扣预缴税额 = 每次收入×(1 - 20%)×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张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0000元,那么他应预扣预缴税额为50000×(1 - 20%)×30% - 2000 = 1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并且,在年度终了后,劳务报酬所得要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入综合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