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工伤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劳动工伤争议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有效时间限制。简单来说,就是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可能就会面临一些不利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就是说当劳动者能够意识到自己因为工伤而产生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等情况,从这个时候开始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 不过,仲裁时效也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例如,小李在发生工伤后,多次找单位协商赔偿事宜,那么从最后一次协商结束后,仲裁时效就会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小张在工伤仲裁时效期间内,遭遇了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及时申请仲裁,那么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仲裁时效接着之前的时间继续计算。 如果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能会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即使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案件,在对方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能会因为超过仲裁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虽然劳动者仍然可以去申请仲裁,但是很可能得不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无法通过仲裁获得应有的赔偿。所以,劳动者在发生劳动工伤争议后,一定要及时关注仲裁时效,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