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辞退工资结算时间是多久?
我被公司辞退了,但是工资还没给我结算。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公司应该在多久之内给我结算清楚工资呢?我担心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钱,我现在生活也挺需要这笔钱的,所以很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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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的范畴内,辞退员工时工资结算时间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简单来说,工资结算就是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周期,把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支付给员工。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当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单位要一次性把员工的工资全部结算清楚。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上看,结算时间就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那个时间点。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因为财务流程、工资核算周期等原因,没办法在解除合同的当天就完成工资结算。但即便如此,也应当尽快支付工资,不能无故拖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结算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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