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能获得双倍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自己的权益可能被侵犯了。想知道按照劳动法,到底在哪些具体情况下,员工能从公司拿到双倍赔偿呢?我很关心这个,因为这关系到我的切身利益,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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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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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领域,双倍赔偿是一项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能获得双倍赔偿。 首先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简单来说,从你入职公司一个月之后,如果公司还没有和你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直到满一年或者签订书面合同为止。 其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下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就要按照这个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总之,双倍赔偿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权利,当劳动者遇到上述这些情况时,可以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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