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有哪些规定?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身体不太好需要请病假。但我不知道劳动法对于职工病假是怎么规定的,比如病假时长、病假工资这些方面。想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规定,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也能和公司更好地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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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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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职工病假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以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下面从病假的定义、病假的医疗期、病假工资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这里所说的患病是指人体在致病因素作用下,器官组织的形态、功能发生异常改变而出现的疾病;非因工负伤则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之外,由于意外等原因受到的伤害。 其次,关于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再者,关于病假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即使职工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一定的工资,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最后,用人单位在职工病假期间,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总之,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为职工病假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职工在享受病假权益的同时,也应该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提供相关的病假证明等材料。用人单位也应该依法保障职工的病假权益,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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