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和证明?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在中国,办理普通护照所需材料和证明,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办理普通护照需提交以下材料和证明: 首先是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这是为了保证护照上的照片符合规范,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持证人的外貌特征,方便在出入境时进行身份识别。 其次是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通过身份证上的信息,相关部门可以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确保办理护照的人员身份真实合法。 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这是因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的陪同和监护,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是为了明确监护关系。 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这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特殊,涉及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等方面,所以需要经过单位的审批同意。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这是考虑到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要求,所以赋予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一定的权限,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此外,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现役军人由于其身份和工作的特殊性,有专门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