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赔偿款没到老百姓手里,相关项目可以开工吗?
我家土地被征用来做项目,说好了有赔偿款,可到现在赔偿款都没到账。但施工方却打算开工,我就想问问,在赔偿款没到我们手里的情况下,他们能开工吗?这合不合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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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赔偿款没到老百姓手里的情况下,一般来说相关项目是不可以开工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从法律逻辑上讲,给予被征地老百姓合理的补偿是征收土地的前置条件。这意味着在没有完成补偿程序,也就是赔偿款没有到老百姓手里时,征收土地的流程并未完整履行。 若项目在赔偿款未支付的情况下开工,这是对老百姓合法权益的侵犯。老百姓对被征收的土地在未获得补偿前仍享有相应的权益,未经其同意或未完成合法补偿程序就开工建设,属于违法行为。遇到这种情况,老百姓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总之,赔偿款未到位就开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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