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后成危房该如何处理?
我是非农业户口,农村老家的宅基地之前确权了,现在房子成危房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对危房做些什么,是可以申请重建,还是会被直接拆除,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处理,希望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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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后成了危房,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明确,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拥有使用权,非农业户口通常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成员。 按照一般政策,非农业户口在农村宅基地上的危房不能申请翻建。《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这种权属性质。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需同时满足申请人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落户在本村且有承包地)和符合“一户一宅”规定这两个条件,非农业户口不符合这些条件,所以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不过,非农业户口在农村的合法房产可以居住使用、合法转让、依法出租,也能自愿拆除,但不能推倒重建。若房子直到失去居住价值,按照危险房屋规定可能会被无偿强制拆除,并恢复成耕地。并且在承包期内,宅基地复垦的耕地仍属于承包人(非农业户口)承包经营。 如果当地有相关拆迁政策,也可以参考当地拆迁细则,看是否能获得相应补偿等。建议先和村集体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了解具体的处理办法。 相关概念: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指户口落户在本村,在本村有自己承包地的人员。 “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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