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后被征用,补偿款归谁所有?
我承包了村里的一块土地搞种植,现在这块地要被征用了。我很关心补偿款的归属 问题,不知道这补偿款是该归我,还是归村里集体,还是两者都有份?想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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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后被征用,补偿款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补偿项目来确定。下面给您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知道土地征用补偿款一般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几个部分。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因为农村土地通常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土地补偿费原则上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过,村集体在分配这笔费用的时候,要遵循民主议定原则,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来确定分配方案。一般来说,会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来进行分配,而且分配方案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安置而给予的补偿。如果承包方需要安置,这笔费用就会直接支付给承包方。要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负责安置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就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