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认定有哪三个条件?
我遇到了一件事,有人让我给他转钱,说会给我高额回报,但转完钱后就联系不上他了。我怀疑自己遭遇了诈骗,想知道法律上认定诈骗的三个条件是什么,这样我就能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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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认定诈骗通常有三个重要条件。首先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就是指诈骗者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这里的虚假情况可以是虚构的事实,比如骗子说自己有内部渠道能买到低价的热门商品,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这个渠道。隐瞒真实情况则可能是明明没有偿还能力,却不告诉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从民事角度说明了欺诈行为的可撤销性。 其次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也就是说,被害人是因为诈骗者的欺诈行为产生了错误的想法,然后才把自己的财产交出去。比如,骗子说你的银行卡信息泄露,需要把钱转到指定的“安全账户”,你信以为真就转了钱。这种因为错误认识而进行的财产处分,是诈骗行为的关键环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诈骗罪要求行为人通过欺诈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处分财产,从而遭受财产损失。 最后是诈骗者取得财产且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当诈骗者成功通过欺诈手段让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诈骗者获得了财产,而被害人的财产相应减少。比如骗子骗到了你的钱,你自己的钱就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规定了诈骗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后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在法律上认定为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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