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行为构成诈骗?
我之前跟人有个交易,对方好像有些做法让我感觉不太对劲。我给了钱但对方没按约定办事,还找各种借口拖延。我不太确定这算不算是诈骗,想知道在法律上,什么样的行为才会被认定为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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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就是说,从一开始,行为人就没打算把东西还给对方或者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而是想把对方的财物据为己有。例如,张三编造了一个虚假的投资项目,吸引李四投资,张三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李四获得收益,而是想把李四的钱拿走自己用,这就体现了张三非法占有的故意。 其次是客观行为,通常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是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比如王五说自己有一批珍贵的古董要低价出售,实际上他根本没有这些古董,这就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诉被害人某些重要信息,使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做出决定。例如赵六卖一辆出过严重事故的车,却不告诉买家实情,这就是隐瞒真相。 最后,关于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同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只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才会构成诈骗罪,予以刑事处罚。 总之,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涉及的财物数额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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