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员工擅自离职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没签劳动合同员工擅自离职的情况,处理方式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在这个时间段擅自离职,单位可能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对于单位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如果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比如违反保密协议导致商业机密泄露,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单位带来竞争方面的损害等,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若员工属于试用期劳动者,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等;对于正式员工,可就自离造成的经济损失主张赔偿。 另外,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工在指定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当员工擅自离职达到可以辞退的标准时,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不过要注意,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员工事实上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如果因为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