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我家跟邻居因为土地的事儿产生了纠纷,一直拖着没解决。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是不知道从发生纠纷到现在过去挺久了,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想了解下土地纠纷诉讼时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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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去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那权利人可能就没办法胜诉了。 对于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土地纠纷中,如果是要求返还土地这种基于物权的请求,就没有诉讼时效的约束。例如,他人非法占用了你的土地,你要求其返还土地,就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同时,诉讼时效还可能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权利人无法主张权利。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你在土地纠纷发生后向对方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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