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该怎么处理?
我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现在快到期了,听说到期后可能会被收回。 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是直接交回土地吗?会不会有补偿?有没有办法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土地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方式。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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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的处理方式,要根据土地的性质来确定,主要分为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两种情况。
对于住宅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需要业主主动提出申请,会自动续期。这是考虑到住宅是人们生活的基本保障,这样的规定保障了居民的居住权益。
而对于非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比如商业用地等非住宅用地,到期前如果想继续使用,就得提前申请,符合条件获批后重新签合同交钱;要是不申请或者申请没通过,土地就会被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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