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签了合同又不租了违约金是多少?
我和房东签了租房合同,付了定金啥的,结果房东突然说不租给我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房东得给我多少违约金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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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过程中,房东签了合同又不租的情况属于违约行为。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简单来说,就是违约方要给守约方一定的赔偿。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如果租房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房东违约时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数额,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房东违约需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那么房东就应该支付一个月租金给你。 要是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租客也不用着急。根据法律规定,租客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可能比如租客为了租房已经支付的中介费、定金等费用;间接损失可能是租客因为重新找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像多支付的交通费用等。不过,间接损失的主张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支持,比如交通票据等。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房东拒绝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租客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租客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租房合同、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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