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非法行医罪是如何认定的?
我想了解下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我认识个人没医师资格证却给人看病,我不确定这算不算是非法行医罪。所以想知道在法律上,最新非法行医罪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有哪些具体情形和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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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认定方式。 首先,主体要求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里所谓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简单来说,就是没有通过正规途径获得国家认可的从医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只有通过考试并注册,才能合法行医。没有经过这些程序的人进行医疗活动,就可能符合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条件。 其次,在客观方面,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是指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患者诊断病情、治疗疾病、开具药方等行为。比如,没有资质的人给患者看病、做手术、开处方药等都属于擅自从事医疗活动。 最后,还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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