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逃税罪是一种严重违反税收征管秩序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逃税罪就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一定比例的行为。 对于最新逃税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二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这里所说的“欺骗、隐瞒手段”,比如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涂改等;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而擅自将正在使用中或尚未过期的账簿、记账凭证销毁处理等行为。“虚假纳税申报”,就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如提供虚假申请,编造减税、免税、抵税、先征收后退还税款等虚假资料等。而“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则是一个比例标准,将逃税数额与应纳税总额进行对比。 二是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有逃税“前科”人员的更严格监管。 三是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扣缴义务人就是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比如公司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这部分已扣税款,达到十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 了解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有助于企业和个人增强纳税意识,避免触犯法律红线。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诚信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