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新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是怎样的?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了伤。我不知道作为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也不清楚能获得哪些赔偿。我想了解最新的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看看自己能得到多少赔偿,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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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临时工与正式工一样,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临时工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通常如下:首先是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也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如果造成了伤残,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些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中有明确表述。 要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某省规定,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一定月数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临时工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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