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具体法规是怎样的?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她抚养。我现在每个月给孩子抚养费,但不知道要给到什么时候。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给付期限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是到孩子多大为止,还是有其他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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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抚养费通常是给到子女成年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是到子女年满18岁。因为在法律上,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这是因为这类子女虽然未满18岁,但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子女,即便已经年满18周岁,父母可能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比如,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在确定抚养费给付期限时,父母双方也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子女利益的前提下,也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执行。比如,双方约定抚养费给到子女大学毕业等。 总之,离婚子女抚养费给付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也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变化。父母双方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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