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公共账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和我爱人结婚后开了个公共账户,平时两人的收入都会存进去,用于家庭开销。但我不太清楚这个账户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比如账户里的钱归属权,要是以后万一离婚了这账户的钱怎么分,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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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公共账户,从法律层面来说,一般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公共账户里的资金来源如果是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收入,那么这些资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任何一方都可以合理地支配账户里的资金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等。但如果是重大的财产处分行为,比如用账户里的大量资金进行投资、购买房产等,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对于夫妻公共账户里的资金,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公共账户资金的归属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账户里的部分资金归一方所有等,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分割财产时会按照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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