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骗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规定?


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骗取失业保险金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法律对此的相关规定。 首先,什么是骗取失业保险金呢?简单来说,就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手段,非法获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比如,明明已经重新就业,却不告知相关部门,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伪造失业证明材料来申请领取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里的社会保险待遇就包含了失业保险金。也就是说,如果被认定为骗取失业保险金,不仅要把骗到的钱退回去,还要面临罚款。 此外,《失业保险条例》也对骗取行为做出了规定。该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指出,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骗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较大,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了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大家在申请失业保险金时,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一旦发现自己的申请情况发生变化,如重新就业等,应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