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什么法律原则?
我打算和另一半走诉讼离婚的程序,但是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法律原则需要遵循。想了解一下这些原则具体是什么,它们会对离婚案件产生怎样的影响,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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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在诉讼离婚中,存在以下几个重要的法律原则。
首先是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当事人就有权利提出离婚诉求,法院也会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准予离婚,这体现了对离婚自由的保障。《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是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贯穿于整个婚姻家庭关系中,在诉讼离婚里也不例外。男女双方在离婚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无论是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还是债务承担等方面,都不会因为性别而受到歧视。例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