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离婚需要走的流程,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打官司离婚,也就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以下是其详细流程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起诉阶段。想要离婚的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接着是审理阶段。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审理过程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法庭调查主要是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出示证据;法庭辩论则是双方就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在这个阶段,双方都要积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