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起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起诉用人单位,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 其次,要明确诉讼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仲裁时效,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不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再者,准备充分的证据至关重要。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了这些证据的有效性。 另外,清楚起诉的流程也很关键。通常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要合理主张赔偿。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的双倍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起诉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