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和医院打官司该走哪些程序?
我因为医疗纠纷打算和医院打官司,但完全不清楚该怎么做。想知道从开始到结束,整个打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比如先做什么、再做什么,每个步骤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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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医院打官司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医疗纠纷诉讼,一般要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是诉前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对于官司的胜负起着关键作用,比如病历资料,它记录了患者在医院的诊疗过程,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还有检查报告,能反映患者的身体状况和检查结果。同时,要确定被告,也就是要明确告哪家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此外,还需要计算赔偿金额,这要综合考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费用。 接着是诉讼阶段。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后,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原告需要证明医院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医院则会进行反驳和辩解。 然后是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后是执行阶段。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保证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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