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哪些学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一部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以下为你介绍其重要的学习内容。 首先是管辖部分。管辖指的是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这部分内容非常关键,因为只有明确了哪个法院有权受理你的案件,才能正确地启动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级别管辖,比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等。地域管辖方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是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比如原告和被告。诉讼代理人则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然后是证据部分。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是诉讼的核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最后是审判程序。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等。第一审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等阶段。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