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职了,现在发工资要求自己去公司领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已经离职了。公司通知我工资要自己去公司领,可我现在离公司很远,去一趟很不方便。我想知道公司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公司以更方便的方式把工资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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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离职后,公司要求员工自行前往公司领取工资,这涉及到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的问题。 从法律概念来讲,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工资支付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以保障劳动者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应得的劳动收入。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若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此外,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求离职员工自行到公司领取工资,若给员工造成了明显的不便,比如员工居住地与公司距离较远,往返成本过高,那么这种要求可能并不合理。员工可以先与公司友好协商,提出通过银行转账等更便捷的方式发放工资,并且提供自己的银行账号等信息。若公司拒绝协商,坚持不合理的支付方式,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所以,离职员工面对这种情况不必慌张,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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