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是蚌埠 的一名医护人员,想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听说需要取得资格许可。我不太清楚这个资格许可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所以想问问,了解一下相关规定,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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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是保障母婴健康、规范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的重要措施。在蚌埠,这项许可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是最为核心的法律依据。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这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制度的必要性和权威性,旨在确保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为母婴提供高质量的保健服务。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其中,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这一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操作情况,对不同类型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的审批层级进行了详细划分,使得许可制度更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