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官司能打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医疗事故官司中,能否打赢官司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判断要点。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要打赢医疗事故官司,关键在于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患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了手术操作规范,导致患者出现额外的伤害,这就属于明显的过错。 此外,因果关系的证明也至关重要。患者受到的损害必须与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要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对患者损害结果的影响程度。 在实际的官司中,患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收集证据。比如,病历资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此外,还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患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自己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在法律上就有很大的胜诉可能性。但具体的官司结果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