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这部法律对国家赔偿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计算标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国家赔偿的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例如,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都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刑事赔偿则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比如,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都有权获得刑事赔偿。 其次,关于国家赔偿的程序。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也与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相关。在涉及行政赔偿的诉讼中,《行政诉讼法》为赔偿请求人提供了程序上的保障;在执行赔偿决定等方面,《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也可能会适用。 总之,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涉及多部法律,这些法律相互配合,共同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