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彩色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原件被公司收走了,我手里只有彩色复印件。现在和公司有点纠纷,我想用这份彩色复印件来维权,不知道它有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来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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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动合同彩色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法律效力以及复印件在法律上的地位。法律效力简单来说,就是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材料,能够在法律程序中被认可和采用。 而复印件,是对原件内容的复制,它本身并不是原始的证据,只是一种传来证据。彩色复印件和普通黑白复印件本质上都是复印件,区别仅在于颜色呈现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法院更倾向于采信原件作为证据。 不过,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彩色复印件也并非完全没有作用。如果彩色复印件能够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它就有可能被法院认可其证明力。比如,有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其他证据来佐证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彩色复印件就可以作为其中的一个证据环节。 但如果只有彩色复印件,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而对方当事人又对该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异议,那么法院通常是不会单独将彩色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因为复印件很容易被篡改或伪造,其真实性难以保证。 所以,劳动合同彩色复印件在有其他证据相佐证的情况下,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单独作为证据使用时,其证明力相对较弱。建议尽量保存好合同原件,避免出现纠纷时因证据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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