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我手里有一张票据,是别人转让给我的,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这种取得票据权利的情况是否算善意取得。我想了解一下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法律要件,这样我心里能更有底,也能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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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善意取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无处分权人手中无过失地受让票据,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票据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不知情且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从没有权利处置票据的人那里拿到票据,并且最终合法拥有了票据权利。下面我们来详细看看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 首先,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这里的无处分权人是指对票据没有合法处置权的人。比如甲捡到了乙的票据,甲就是无处分权人,如果丙从甲那里取得了这张票据,就可能涉及善意取得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相关规定,只有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才可能构成善意取得。 其次,须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在我国,票据的转让方式主要有背书转让和交付转让两种。背书转让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交付转让则适用于无记名票据。只有按照这些法定方式取得票据,才有可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再者,受让人须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善意是指受让人在取得票据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并且没有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受让人如果稍加注意就能发现转让人无处分权,但却没有注意。例如,票据上有明显的伪造痕迹,受让人却没有察觉就取得了票据,这就可能被认定为有重大过失,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最后,须给付对价。取得票据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比如,A以合理的价格从B处取得票据,这个价格就是对价。但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不过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综上所述,只有同时满足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受让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以及给付对价(特定情况除外)这几个要件,才能构成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在实际生活中,涉及票据交易时,我们应当谨慎审查,确保自身的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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