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买方已抵扣申请红票,数电销售方该怎么处理?

我是销售方,我们开的发票购买方已经抵扣了,现在对方申请了红票。我不太清楚在数电发票这种情况下,我这边具体要走什么流程来处理,希望了解详细的操作办法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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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电红票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数电销售方如何处理购买方已抵扣申请红票的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概念。红票也就是红字发票,它是企业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开具的用于冲减原蓝字发票金额的凭证。数电发票即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它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基本特征,覆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全新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对于数电销售方来说,当购买方已抵扣申请红票时,处理流程如下:首先,销售方会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收到购买方填开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需要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对该《信息表》进行确认。确认过程中,销售方要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税额等内容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销售方确认《信息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会自动开具红字发票,并将其交付给购买方。销售方依据红字发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这一系列操作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和规范,销售方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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