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顺位继承人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现在家里人都在讨论遗产继承的事。我不太清楚法定继承人的顺位是怎么排的,想知道谁有优先继承的权利,哪些人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能给我讲讲具体的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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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而顺位继承人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遗产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权利参与遗产分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 此外,该法典还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法律对尽赡养义务行为的肯定和鼓励。同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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