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谁有优先继承的权利,以及具体的顺序划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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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就是说,当被继承人去世且未留遗嘱时,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首先参与遗产分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在世,那么遗产就由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法参与此次遗产分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比如被继承人未婚且无子女,父母也先于其去世,那么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遗产。 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法律对尽赡养义务行为的鼓励和认可。在实际的法定继承过程中,准确把握继承顺序对于合理分配遗产至关重要,大家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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