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申请执行期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有一笔债权,债务人一直拖着不还钱,我打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我不知道申请执行有没有时间限制,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会怎样?我很担心因为不了解规则而失去申请执行的权利。
展开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申请执行期限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指的是债权人在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后,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里的二年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简单来说,如果法院判决债务人在某个具体日期前还钱,那么从这个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两年,债权人要在这两年内申请执行。要是判决规定债务人分阶段还钱,就从最后一笔钱的还款日期截止后开始算两年。如果判决里没说什么时候还钱,那就从判决生效那天开始算两年。 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类似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止一般是因为发生了一些不可抗力等客观情况,导致债权人没办法在时效内申请执行,这种情况下,时效暂时停止计算,等这些情况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而中断则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使得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统统不算,要重新开始计算。 如果债权人超过了申请执行期限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然会受理申请,但如果债务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也就是说,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可能会面临阻碍。所以,债权人一定要及时关注申请执行期限,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