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总公告是否属于部门规章?

我在了解税务相关规定时,看到了税总公告。我不太确定税总公告在法律层面的性质,它到底是不是属于部门规章呢?我想弄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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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总公告
  • #部门规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税总公告和部门规章的概念。税总公告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主要用于对税收政策、征管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告和说明,目的是让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知晓相关规定。而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行政管理活动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判断税总公告是否属于部门规章,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立法法》第八十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税总公告并不完全符合部门规章的制定程序和特征。部门规章的制定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一般需要经过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环节。而税总公告的发布程序相对灵活,通常是税务总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相关税收事项进行公告。并且,从内容上看,税总公告主要是对税收征管具体事项的明确和解释,侧重于实际操作层面,而部门规章更多是对某一领域行政管理活动的全面规范。所以,税总公告不属于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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